標籤與分類

社會 (113) 生活 (69) 程為 (68) 風潮 (67) 劉林李 (63) 潘有文 (62) 醒覺 (61) 健康 (54) 關懷 (54) 環境 (53) 教育 (44) 楊揚 (43) 楊潔思 (42) 涂素燕 (39) 許雅玲 (39) 食物 (35) 劉拓 (34) 疾病 (28) 經濟 (27) 醫藥 (24) 商業 (22) 家庭 (21) 搜奇 (21) 消費 (21) 文化 (20) 胡小平 (17) 育兒 (16) 興趣 (16) 娛樂 (12) 政治 (12) 女性 (11) 宗教 (11) 巫月圓 (11) 張家揚 (11) 歷史 (11) 法律 (11) 資訊工藝 (11) 馬來西亞 (10) 體育 (10) 交通 (8) 企業 (7) 旅遊 (7) 災難 (7) 科學 (7) 選舉 (7) 建築 (6) 歐芙伶 (6) 科技 (6) 何潤霞 (5) 玄學 (5) 投資 (4) 梵霖 (4) 楊芋 (3) 親子 (3) 婚姻 (2) 性教育 (2) 普住 (2) 節日 (2) 能源 (2) 身心靈 (2) 軍事 (2) 青少年 (2) 黃馨悟 (2) 中國 (1) 互聯網 (1) 亞蘿夏 (1) 動物 (1) 周家揚 (1) 器官捐獻 (1) 林艾萱 (1) 殷淑欣 (1) 水源 (1) 江子 (1) 王永明 (1) 石原 (1) 覃小萍 (1) 運動 (1) 陸易蓉 (1) 電器 (1) 黃利傑 (1)

2014年3月4日 星期二

投票這件事

24 Apr 2013

電子投票出師不利 網絡和手機挽劣勢?(上篇)

文:程為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series888.blogspot.com
 你的選票由你作主,投票方式執政者決定?  投票方式除了現場手投,全球當政者也在探討無紙投票的可能,例如電子投票、網絡投票和手機投票;這些方式能否形成一股趨勢,還看技術成熟與否,以及執政者的決心。
 此外,近年,全球各國選舉的投票率下滑,強制投票和自動登記,或會推高投票率,選出代表更多人的政府!
今年5月5日是大馬第13屆大選日期,選民將在投票站投票,軍警人員可預先投票,旅居海外國人可郵寄投票,皆是傳統的投票方式。
 但是,一些西方國家,早在十多年前已試行電子投票,近年開始網絡投票,其中歐洲國家愛沙尼亞在2011年已可通過手機投票!
 國家選舉與一般真人秀電視節目的網絡選舉不同,后者是娛樂活動,票選過程的身分認證門鑑較低,因此不能作為無紙投票的標準。 
 各國政府對于網絡投票有所保留,因為擔心駭客盜取資料和數據,改變選舉結果,但波羅的海小國愛沙尼亞(Estonia)卻不擔心,反而首創先河,于2005年開始網絡選舉,2011年使用手機投票。
 愛沙尼亞是一個擁有129萬人口的國家,人口不多,但其網絡非常發達。
 該國6歲至74歲的人,有63巴仙的人會上網,86巴仙的人網絡報稅,76巴仙人口使用銀行匯款服務,國人的電子身分證,在國家選舉時,成為網絡投票的主要要認證工具。
 全球知名的網絡即時通訊(Instant Messenger)軟體Skype,就是由愛沙尼亞一群軟體開發人員所設計,該國人民不只生活中少不了網絡,而且還協助提升互聯網使用率。 
技術未成熟
 以上種種條件,令該國可以領先他國一步,使用網絡投票。
 在電子投票方面,歐美國家十多年前嘗試採用電子投票,當時,礙于技術不成熟,歐美國家政府對此興趣不大。
 愛爾蘭前總理伯蒂埃亨(Bertie Ahern,1997至2008年任期)在任時,非常看好電子投票,對愛爾蘭人仍以鉛筆劃選票的方式嗤之以鼻。
 2002年,愛爾蘭購入7500台,價值5100萬歐元(約2億令吉)的電子投票設備,埃亨準備讓國人以更“聰明”的方式投票。
 理論上,電子投票便利和環保,只需在投票機器輸入投票選項,即刻完成投票程序,而且,這種機器的銀幕字體較大,利便視力較弱的老年人;同時,電子投票減少用紙,也較環保。
 然而,理想和現實是兩回事,因為技術不成熟和不夠可靠,去年把所有投票機以7萬歐元(約27萬8000令吉)賣給私人公司,虧損超過4000萬歐元(約1億6000萬令吉)。
 電子投票能與全國中央投票系統連線,但也存在著一些難以克服的技術問題,包括只看到投票結果,檢查選票需要另印出來,以及只要一張小卡置入投票機,即可改動投票結果。
 因此,電子投票還在面對技術困難之際,網絡投票已開始迎頭赶上,目前澳洲、加拿大、美國等十多個國家,開始在國內一些地區使用網絡投票。
改善技術依然可為
 美國在2000年總統選舉時,已對電子投票躍躍欲試,並在一些州屬使用電子投票機,結局是:機械發生故障,工作人員措手不及!
 2006年,美國不死心,在多個地方選舉推動電子投票,使用率達到38%,但這並不代表成功推行電子投票,因為從中發現更多問題,以至去年美國總統大選,電子投票率降至16%。
 此外,荷蘭于2006年選舉,有候選人竟然改動了電子投票機,造成選票結果發生錯誤,讓這場大選蒙上污點。
 至今為止,歐洲國家中,只有比利時依然在大選時大量使用電子投票,近半的選民參與,至于其他國家則視情況而定,一般上只用在較小的地方選舉。
 電子投票不能預防選舉作弊,但依然有其使用價值,目前最大的難關是改善防護技術,以期有朝一日,電子投票能夠普及運用,有利人民投票。
手機投票後市看起
 現代人幾乎人人有手機,如果大選能用手機投票,也像歌唱比賽或真人秀比賽投選參賽者,無需到投票站投票,相信許多人樂于使用這個方式。
 去年,美國一間手機應用程式公司調查指出,當地60巴仙的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用戶,期待在選舉時,以手機投票。
 此外,美國千禧年后出生的一群,生活中頻密使用手機和網絡,近半人想以手機投票。
 美國人只是想用手機投票,愛沙尼亞人2011年就做到了!愛沙尼亞2011年大選,選民可用手機投票,這也是全球第一個在國家大選時,使用手機投票的國家。
 大選不是娛樂節目,不能任由手機用戶無限制投票,它關乎治理國家人選,因此必須進行明確的身分認證。
 因此,選擇以手機投票的愛沙尼亞選民,必須安裝選委會規定的手機晶片卡(Sim Card),然后登入警方網頁認證個人資料,就可以利用手機投票了。
愛沙尼亞成功範例
 愛沙尼亞網絡普及,成功進行網絡投票,關鍵在于技術準備充分,減少個人資料外泄,以及票選數據遭篡改的幾率低。
 但是,無紙投票不只關係電腦和網絡技術成熟與否,還與制度有關!愛沙尼亞良好的郵寄選票機制和觀念,在進行網絡投票時,正好派上用場。 
 選擇郵寄投票的愛沙尼亞選民,選舉前會收到兩個信封和選票,填好選票后放入其中一個沒任何個人資料的信封內;然后,再把這個信封放入寫有個人資料的第二個信封,選民再把信件寄給所屬的投票所即可。
 選舉當天,投票所工作人員打開信封,把選票信封放入投票箱內,再根據另一個信封的資料記錄有關選民已經投票,即完成投票程序。
 網絡投票依循上述概念進行,登記成為網絡投票者,先從選委會網站下載投票軟體,選擇屬意的候選人后,有關軟體將自行加密,這與郵寄選票的首個無資料信封一樣。
 然后,再附上網上提供的電子簽章做身分認證,即等同郵寄選票的第二個信封,在選舉前4至10天內,電郵給選委會即完成投票。
 愛沙尼亞網絡投票者有兩次機會,選民在選舉前想要更改決定,可以上網重做一次(只能重複一次),或當天到投票所投票,第二次投票即為最終決定。
 網絡投票者可以更改投票意願,雖然提供了選民“再轉變”的機會,引起不符合憲法的爭議,甚至有人把此事帶上法庭。
 然而,愛沙尼亞政府認為,這種做法可以保障網絡投票者,避免同儕或親友長輩干擾和施壓,做出違心的投票決定,因此過去兩屆大選,選民依然可以選擇網絡投票。 
克服安全性有可為
 電子投票、網絡投票和手機投票三種無紙投票方式,目前以電子投票的問題最多,后兩者反而沒有太大問題。
 目前,大多數國家對于網絡投票依舊採取觀望態度,當政者不願或不敢跨出一步,但也有一些國家“蠢蠢欲動”,希望在下一次大選使用網絡或手機投票。
 擔心無紙化投票不安全的想法,是否杞人憂天呢?如果各國能夠借鑑愛沙尼亞的無紙投票經驗,或許可以從中找到一些信心和解決方案。
 2008年時,愛沙尼亞議會通過下屆大選進行手機投票,該國身分證發行機構SK認證中心(SK Certification Center)信心滿滿的表示,手機投票的驗證系統和軟件安全!
 2011年,愛沙尼亞大選,投票方式包括手機投票,並沒有發生重大問題,不禁讓人反思:各國政府是否多慮了?
 無疑,愛沙尼亞以兩屆大選驗證網絡和手機投票的方式,讓一些國家的信心大增,開始把焦點集中在網絡投票,接下來數年或有更多國家採用這種投票方式。
 防範于未然無可厚非,如果防駭技術已經達到一定標準,加上使用雙重或多重身分認證機制,理應加速網絡和手機投票進程,讓選民多一種投票方式。




各國出盡法寶 只為推高投票率(下篇)

文:程為
  每逢大選,朝野政黨候選人除了請求選民“投我一票”,另一個雙方都會同聲一呼的是:“請踴躍投票”!  政黨取勝與否,投票率高低也有影響,但是,無論是我國或全球各國的選舉投票率,普遍都不高,如何讓選民積極參與投票,已成了選舉的主要課題之一。
 自動成為選民和強制投票,是否能改善這種情況呢?支持與否定者皆有,但是,在網絡和手機投票的助陣下,不少人相信自動登記和強制投票,有望推高投票率!
我國2008年第12屆大選后,不少在野政治人物發出自動登記選民的呼聲,讓符合法定年齡21歲的人民,自動成為選民!
 至今,我國超過400萬符合投票資格者,未登記成為選民;如果推行這個制度,能否增加投票率呢?
 兩年前,選委會前主席丹斯里拉昔表示,贊成選民自動登記制度,但必須立法強制選民搬遷住所后,更新最新住址,繼續履行公民責任。
研究自動登記制度
 不只是我國,在一些地區,例如香港,也研究選民自動登記制度可行與否,最后因為可能侵犯人民的隱私權,以及技術問題,包括遷居者和過濾不符合資格者的問題而作罷。
 推行選民自動登記后,各國政府可以從各管道,如身分數據庫、銀行、相關政府單位調閱選民資料,更新最新的選民冊,但這種做法涉及侵犯隱私,恐引起民怨。
 大選前,政府派員挨家挨戶更新選民紀錄,需要耗費大量金錢、人力和時間,也非上策。
 因此,想要推行選民自動登記制度的國家,往往會卡在侵犯隱私和更新選民資料兩大棘手問題上。
 是否啟動選民自動登記制度,就能推高選舉投票率呢?從各國的投票率來看,確實有可能,但非絕對,還有其他因素影響選民的投票意願。
 我國歷屆大選投票率,維持在六十多巴仙,相較實施自動選民登記的國家,例如芬蘭、挪威、丹麥和德國的70%至近90%投票率,顯得不太理想。
 然而,一些進行選民登記的國家,如瑞典、奧地利、冰島、紐西蘭等,投票率與上述四個國家不相上下,因此,選民自動登記並非增加投票率的萬靈丹,只能視為提高投票率的方法之一。
或可參考德國做法
 德國的做法或可做為各國的參考;德國人到了18歲法定齡,自動成為選民,擁有投票權利,但該國同時推行登記制度,遷居的選民必須另行登記,方能在相關地區投票。
 而且,每次選舉前,地方政府核對選民資料后,將附有選民資料的表格發放給各投票區,工作人員根據名單上門登記,在選舉前16至20天公佈合格選民名單。
 如果有人發現自己不在名單上,可以向政府提出審核要求,甚至進行法律訴訟,確保自己擁有投票權利。
 從技術角度來看,德國政府依然需要耗費時間和人手確認選民資格,但這是以自動登記的選民名單為基礎,相信已減少了不少工作,而且這種方式看來能使選民更加重視自己的投票權。
強制投票頗有成效
  2000年開始,美國總統選舉投票率介于40至50巴仙,相較澳洲、意大利高達90至95巴仙投票率,美國人的投票意願顯得薄弱。
 去年美國總統選舉,投票率只有五十多巴仙,有9300萬合格選民沒有投票;奧巴馬的得票率是51.1巴仙,即是說只得到一半投票選民支持,如果把合格但不投票的選民計算在內,只有約25巴仙的合格選民支持他。
 美國採用選民登記制度,雖然許多人登記為選民,但基于民主原則,每個人也有不投票的自由。
 投票是一種民主的表現,但澳洲、意大利、比利時、巴西、盧森堡、希臘等國家的投票率,都在80巴仙以上,把美國這個強調民主的超級大國給比了下去,原因何在?
 這些國家創造超高投票率的關鍵之一,就是強制選民投票,否則就會處罰。
 澳洲政府規定,無故不投票者,一律罰款50澳元(156令吉),雖然款額不算太高,但還是取得不錯的效果。
 巴西非常嚴格要求人民投票,達到合法年齡又不投票,如果60天內沒有申報和繳交罰款,可能遭遞奪終身公民權!
 雖然,強制投票存在爭議,但推行這個制度的國家,大多數選民還是願意投下一票,選出更多人認可的政府。
程序複雜影響投票率
 “投票不是最重要的事!”不投票的美國人這么說。
 2012年,奧巴馬和共和黨候選人羅姆尼選情激烈,選戰宣傳無所不在,但還是未能激起選民投票的興趣。
 選后,美國選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the Study of American Electorate)發佈報告,其中一個接受調查者的心聲,或許是無意投票者的縮影。
 25歲的羅琳派克(Lauryn Pyke)是大學研究生兼兩個孩子的母親,她不出來投票的原因是:“我如果有時間,我會對投票感興趣。”
 一份美國報章與市場調查研究公司合作的民調,也指出,美國人不熱衷投票,一個67歲的牧場主人佛利爾(Roy Freer)認為,不管誰當選,現有制度都不會改變,因此不去投票。
 除了對投票抱著可有可無的心態,投票不夠簡便,是美國選民不願投票的另一個原因。
 參與該份民調的1170名未投者,其中28%的人表示,希望能夠網絡投票,另有人認為美國應推行當天登記,當天投票的制度,或者允許任何人都可以郵寄投票。
 如果各國人民的心態與美國人相去不遠,對于那些不把投票視為責任的選民,政府提供便利的投票方式,例如網絡或郵寄,或有機會提升投票率。
降低法定年齡增選民?
 我國法定投票年齡是21歲,但不少國家或地區已降低投票法定年齡至20歲和18歲,甚至有考慮再降低至16歲!
 降低投票法定年齡,是否能推高投票率呢?從數據來說,每降低一個年齡層,確實能增加不少合格選民。
 舉例,阿根廷去年11月通過法案,將選舉投票年齡從18歲降至16歲,馬上增加百多萬選民。
 這些首投族的決定,將對國家政權造成一定影響,而且別小覷年輕人的投票意願,可能因為對國家抱有理想,反而更積極投票。
 有人認為,21歲以下者得到投票權,心智未成熟,可能做出不適當的決定。
 然而目前,全球超過160個國家將16至20歲定為法定投票年齡,不少國家定為18歲。
 在降低投票年齡方面,英國牛津大學社會學教授斯坦瑞傑(Stein Ringen)的意見,可作為參考之一。
 他認為,社會沒有理由不給孩子更多公共政策權力,即使是16歲也已有足夠的投票認知。
強制投票三高現象
 強制投票的好處是創造高投票率,不過大前提是必須嚴格規定,嚴懲不投票者,澳洲即是強制投票的典範,其投票率在全球一直名列前茅。
 曾經強制國民投票的國家,例如荷蘭和委內瑞拉,分別于1970年和1988年改為自由投票,投票率就此一跌不起。
 但是,高投票率不代表人人都想投票,澳洲的大選投票特色就是三高:高投票、高廢票、高空白票,即有人拿票亂劃X,結果成了廢票,也有人干脆“交白卷”。
 對一些澳洲人來說,大選投票就只是亮相給政府看看,是否在選票上劃X不是重點,主要是避免被政府秋后算賬。
 兩權相害取其輕,對于強制投票的國家來說,雖然有些選民會投下廢票,但至少也有不少人因此投下有效一票,勝于低投票率的負面影響,即無法選出較多人認同的政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搜尋更多文章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